中国宝安(000009)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局应当按照有关监管规则和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局主席为主要 责任人。董事局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 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 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可以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 公司内部和外部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