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002739)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万达电影万达电影(SZ:002739)2025-12-12 12:48

第一条 为规范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 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有关人员重大事项报告的职责和程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当按照本制度立即履行报告义 务;董事长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 报告的披露工作。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第二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总经理报告,还应同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如下人员和机构: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时间期限,及时、主动地将重 大信息报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秘书决定是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