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00273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2月)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 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向召集人提 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召集人。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 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七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行使: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主要负责 对公司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研究讨论、监督制衡并提出专业咨 询建议。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原则 上应当于召开前 3 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形式等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如遇情况紧急,需尽快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可豁 免上述时限要求,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