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芯博创(300548) -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1 第一条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 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应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以上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提名,并经 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因辞任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自其不再担任董 事之时自动辞去战略委员会职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选举委员的议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