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必得科技必得科技(SH:605298)2025-12-12 12:18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临时提案[5] - 提案人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6] 提议与请求召开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0] 自行召集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在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1] 公告通知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应在会议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十五日前公告[11]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且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3]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委托出席 -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只能委托一人,且需以书面形式委托[16] - 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在有关会议召开前备置于公司住所或召集会议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18] 主持人员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19]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会[19] 发言登记 - 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的股东,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五天向公司董事会秘书登记[26] 关联交易表决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7] - 关联股东回避后,由其他股东根据所持表决权进行表决并依据《公司章程》通过决议[27]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3]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8] 利润分配与转增 - 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获批后,董事会需在股东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派发或转增[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