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必得科技必得科技(SH:605298)2025-12-12 12:18

战略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2] 人员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设召集人1名[4] - 召集人及委员由特定提名后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5] 会议规则 - 例会至少每年一次,临时会议经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召开[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9] 报告提交 - 重大或特殊事项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书面报告[12] - 书面报告由召集人或授权委员签发,经董事会秘书提交[13] 细则生效 - 实施细则制定和修改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