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坤新材(68872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恒坤新材恒坤新材(SH:688727)2025-12-12 12:18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关联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 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与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 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