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坤新材(68872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海证券 交易所备案,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媒体上发布。 1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 公司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 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 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简明清晰、通俗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