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峰(00090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景峰医药景峰医药(SZ:000908)2025-12-12 12:04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除 非经股东会选举、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 起自然终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就任前,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