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峰(00090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景峰医药景峰医药(SZ:000908)2025-12-12 12:04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审计委员会产生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召开临时会议[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审计部负责人可列席,必要时可邀其他董事及高管列席[21]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对公司财报真实性等提意见,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0] - 与事务所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安排[12] - 督促事务所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情况[12]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