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峰(00090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景峰医药景峰医药(SZ:000908)2025-12-12 12:04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三)关联方如在股东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对关联交易事 项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 决时,应当回避;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回避,应按本制度规定程序参与表决,但必 须单独出具声明;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 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全体股东 和债权人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