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300828) -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锐新科技锐新科技(SZ:300828)2025-12-12 12:0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获批首次发行275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2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6,422,000元[10]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75,000,000股,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66,422,000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董事及高管等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比例限制[2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书面报告公司[35]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4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2/3等情况,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95]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7] 利润分配与股东回报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0] - 公司以三年为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12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6] 其他规定 - 公司党支部设支部书记1名,可根据需要设若干支部委员[7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33][13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