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喻(30020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 管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单位,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会秘书和证券 事务部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报告义务人因工作关系而了解公司未公开披露信息,在该等信息未公开披露 前,负有保密义务。报告义务人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