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30082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锐新科技锐新科技(SZ:300828)2025-12-12 12:01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担保规定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一年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审议流程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议案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2/3以上同意[3]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3]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将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不同意则说明理由并公告[4] - 关联事项决议需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组织设立 - 公司经批准设立党支部,设支部书记1名[5] 投票规则 - 与会股东选举董事时全部投票权等于所持股份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4][5]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低于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关联交易[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6] 未来支出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1000万元[6]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6] 利润分配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由过半数独立董事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需经半数以上审计委员表决通过[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