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迈科技(300807) -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 作职责,保证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本工作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