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华科技(30036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炬华科技炬华科技(SZ:300360)2025-12-12 11:4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转让所持股份[5]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5]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6]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6] 短线交易规定 - 董事和高管将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所有[7]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0] -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0] - 现任董事、高管已申报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10] - 现任董事、高管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0] 股份变动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发生变动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司需公开相关变动信息[12] 股份锁定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满一年后,董事、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则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6] 可转让股份额度 - 每年首个交易日,以董事、高管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7] 任期内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8] - 董事、高管任期届满前离职,在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实际离任日半年内不得转让[18] 减持规定 - 董事、高管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8] - 董事、高管减持完成或时间区间届满,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19] - 董事、高管因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双方在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各自持股总数的25%[19] 增持规定 - 董事、高管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六个月,且下限不得为零,上限不超下限一倍[22]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应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23] 大股东增持限制 - 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达30% - 50%,自事实发生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24]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27] - 制度规定与法律等不一致时以法律等规定为准[2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