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华科技(300360) - 《投资决策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炬华科技炬华科技(SZ:300360)2025-12-12 11:48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等 5 种情形,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等 5 种情形,除披露外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董事长权限 - 董事长有权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不超 3000 万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等 5 种投资事项[8] 审议流程补充 - 董事长权限外且未达股东会审议权限的,由董事会审议[8] 交易披露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需股东会审议,应披露最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六个月[9] - 交易标的为非现金资产,应提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9] 董事会职责 - 董事会应建立严格审查和决策程序,超权限事项报股东会批准,重大项目组织专家评审[10] 资金使用规定 - 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从事证券投资应遵循相关原则并建内控制度[9] 部门职责 - 董秘办和财务部负责重大投资项目研究评估和监督,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12] 审计职责 - 审计部定期对投资项目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并向董事会提书面意见[12] 人员考核 - 公司应组织对派出的董事、监事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并给予奖惩[26] 项目监督 - 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进展和效益,出现问题查明原因追责[27] 投资处理 - 投资项目经营期满或目标实现等情况公司可收回投资[16] - 投资项目与公司经营方向背离等情况公司可转让投资[19] 转让规定 - 投资转让按国家法规和公司制度办理,审批程序权限与投资实施相同[16] 办法生效与解释 - 本办法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18] - 办法未明确或与法规不一致按相关法规执行[18]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8] 人员职责 - 派出人员应按规定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25] 决策会议 - 重大投资事项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