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各1名[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3] 任期与决策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等标准之一由总经理决定[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金额低于30万元等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决定[13] - 总经理决定单笔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的融资业务及担保[13]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例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临时会议不定期召开[18]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0] 职责与义务 - 总经理应督促职能部门和人员按季度向董事会提供财务报告[22] - 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工作[22] - 总经理对公司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两种情况可解除[25] 离职与责任 - 总经理可在任职期届满前辞职并提交书面报告[25] - 擅自离职或违规致公司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5] 细则规定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相悖按后者执行并修订[27] - 工作细则“以上”“以下”含本数[27]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