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科技(688648) -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中邮科技中邮科技(SH:688648)2025-12-12 11:33

选聘流程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3] - 聘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可续聘[9] 评价要素 - 选聘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7] 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8] 任期限制 - 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8年,特殊情况不超10年[10]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11] 违规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将审计项目分包或转包,公司应改聘[12] - 存在未按时提交报告等严重情形,经股东会决议不再聘用[18] 改聘规定 - 拟改聘需在公告中详细披露多项信息[14]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选聘并监督审计工作开展,需履行多项职责[16][17] - 对多种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7]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按规定处理[18] 资料保存与披露 - 应按档案管理制度保存选聘等相关资料[19]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信息及履职评估报告[1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