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租赁(000415) -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渤海租赁渤海租赁(SZ:000415)2025-12-12 11:1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5] - 原则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5] 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7][8][9]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并提意见[8][9]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并提建议[9]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0] 会议规则 - 原则现场召开,也可用视频等方式[1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 有利害关系须回避,无法形成意见提交董事会[22] - 委员可委托他人出席,连续两次不出席不委托将被免职[23] 其他 - 审计部成员可列席,必要时邀请董事等[20][21] - 会议程序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25] - 议案获规定票数形成决议[23]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7] - 会议记录等资料审计部保存,保管不少于十年[23]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修改亦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