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601901)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离职制度制定 - 公司董事离职制度于2025年12月12日股东大会制定[1] - 制度适用公司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等原因离职情形[2] 董事离职流程 - 董事辞职自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特殊情形除外[4] - 董事会应在收到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5] - 董事提出辞职,董事会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 董事应于正式离职10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8] 董事股份减持限制 - 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1] 监督与承诺 - 离职董事持股变动由董事会秘书监督并按需报监管部门[12] - 董事在任职期间公开承诺离职后仍需履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