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601901)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方正证券方正证券(SH:601901)2025-12-12 11: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亿股[1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32,101,395元,股份总数为8,232,101,395股,每股面值1元[13][19] 股权与股东相关 -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603228385股,占比56.592%[177] - 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97731595股,占比8.646%[177] -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96234942股,占比6.440%[177] - 持股5%以上股东需说明股权结构等信息,出现特定情况应通知公司,质押股份应报告[36][38] - 股份锁定期满后,股东质押所持股份比例不得超50%[38] 公司治理与决策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对外投资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扣除客户保证金后)30%需股东会审议[1] - 公司每年度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的对外捐赠需股东会审议,超30%需特别决议[1][7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情况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9]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0]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01]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1/2[83] - 独立董事应占董事会成员1/3以上,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1]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高级管理人员在参股公司兼任董事、监事数量不得超2家[130] - 合规总监任职有特定要求,解聘、辞职、代行职务等有相关规定[133][134][135] 财务相关 - 月度财务报告在每月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编制,年度等财务报告有相应报送时间要求[144] - 一般风险准备金、法定公积金、交易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均为10%[147] - 公司在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9] 章程与清算相关 - 章程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上市之日起生效[175] - 公司清算时财产清偿相关费用和债务后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