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600477) - 杭萧钢构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席位、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杭萧钢构杭萧钢构(SH:600477)2025-12-12 11:1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董事会席位由7名增加至9名,新增1名非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3]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免去2名股东代表监事职务[2] 股份变动 - 回购注销145,002股限制性股票,2024年8月5日完成[4] - 9,997,714股已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5] - 两次股份注销后,总股本由2,369,111,152股减至2,358,968,436股[5] - 两次股份注销后,注册资本由2,369,111,152元减至2,358,968,436元[5] 章程修订 - 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6] - 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6] 股本结构与认购 - 变更设立时总股本为5236.6823万股,发行2500万股后增至7736.6823万股[9] - 已发行股份数为2358968436股,全为普通股[9] - 多人参与股份认购,如单银木认购27942937股等[9] 股份转让与收购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10]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10] - 控股股东持有的相关股份,上市交易起3年内不得转让[1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1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11] - 股东对决议效力有争议可诉讼,特定情况可请求撤销决议[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可请求诉讼或直接诉讼[12]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1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多项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 多类交易达到一定标准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4][15]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人数2/3等情况,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反馈[16] - 修订后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和临时提案[17]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24]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4] 专门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28] - 董事会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三个专门委员会[29] 高级管理人员规定 - 设总裁1名,副总裁3 - 8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0] - 高级管理人员适用不得担任董事情形及相关义务规定[30] 财务与报告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31] - 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务报告[31]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31]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1]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32] - 合并、分立、减资时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32] 清算相关 - 公司因特定事由解散,15日内成立清算组[33] - 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发现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申请破产清算[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