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星科技集团(08446)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提名委员会成员构成 - 大多成员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通知最少提前14天作出,续会少于14天举行无需通知[7] - 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其中一名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7] - 决议案须以过半数票数通过[7] 职责相关要求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等并提出建议[8] - 制定及维持董事会成员提名政策并披露进度[8] - 支援公司至少每两年评估一次董事会表现[8] 后续流程 - 每次会议后须向董事会报告[9] 其他权限 - 获授权在职责范围内向雇员索取所需资料[12] - 如有需要可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