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公司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法定代表人辞任,需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2] 股权结构 - 公司股份每股面值1元[2] - 发起人杨建勋认购18,937,729股,持股比例31.56%,出资方式为净资产折股[2] - 净资产折股合计60,000,000,占比100.00%[3][4] 股份转让与交易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5]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违规董高提起诉讼[6]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0]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3]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1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0] 独立董事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1]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2]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2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26] - 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27]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30] - 公司分立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30]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治理制度[34][35] - 公司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34][35]
金房能源(001210) - 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修订及废除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