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电子(00254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新联电子新联电子(SZ:002546)2025-12-12 10:48

聘任解聘 - 公司应在上市后或原董秘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秘[10] - 董秘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1] - 聘任董秘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1] - 董秘出现规定情形,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12] 职责与任职 - 董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7] - 董秘应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等任职资格[4] - 董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6] 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董秘履职提供便利条件[8] - 董秘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8] 制度更新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制度作废[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