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600830) -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香溢融通香溢融通(SH:600830)2025-12-12 10: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普通股127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54322747元,股份总数为454322747股,均为普通股[6][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15] - 公司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公司15日内书面答复[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诉讼,特定情况可自行起诉[2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4]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3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35] 担保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5] - 董事会负责制订公司利润分配、增减资等方案[75] 独立董事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不低于20%,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3]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02] 其他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纪律检查委员会任期相同[64]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