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600750) -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捐赠财产 - 公司可用于对外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6] 捐赠审批 - 年度预算内单笔200万元及以下、预算外单笔50万元及以下捐赠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11] - 预算内单笔超200万元、预算外单笔超50万元捐赠经党委研究后由董事会审批并报备[11] - 预算内及预算外不超100万元单一捐赠公司自行决策并向华润集团报备[12] - 预算外超100万元单一捐赠报华润集团审批[12] 子公司捐赠 - 控股子公司年度预算内单笔30万元及以下捐赠履行内部程序后报备案[14] - 其他捐赠事项由公司审核批准后实施[14] 捐赠限制 - 每一会计年度内对外捐赠累计不超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14] 违规处理与生效 - 擅自或违法违纪捐赠对责任人处分,犯罪提交司法机关[16] - 本办法自发文生效,原制度废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