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600750)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修订)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SH:600750)2025-12-12 10:17

资金占用防范 - 建立防范控股股东等关联方资金占用长效机制[5] - 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关联方提供资金,参股公司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除外[8]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抵偿须属同一业务体系[16][17][21] 对外担保规定 - 股东会审批担保情形:总额超净资产50%、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单笔超净资产10%、对关联方担保[11] - 董事会审批担保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1] - 为关联方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原则上不向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11][23] 监督与责任 - 公司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25] - 成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领导小组[18] - 违规占用可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相关人员可向监管部门报告[20] - 董高协助侵占资产,处分直接责任人,提议罢免严重责任董事[22] 违规处理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24] - 违规给投资者造成损失,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24] 办法相关 -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7][28] - 未尽事宜适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