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60110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财通证券财通证券(SH:601108)2025-12-12 10:17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其合法权益[2] - 原2023年4月27日实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废止[21]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5] - 公司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与投资者沟通[6] 信息披露 - 应披露信息须第一时间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不得先于指定渠道披露[6] 股东便利与说明会 - 公司应充分考虑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9] - 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分红等说明会[10] 调研与记录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人员不得违法违规[11] - 公司应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12] 责任人 -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负责人[15] 投资者权利与信息保密 - 公司应保障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统计分析投资者数量等情况[16] - 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透露未披露重大信息等[16] 人员配合与协助 - 公司董事等应配合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7] - 公司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8] 培训与档案 - 公司应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性培训[21]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8] 制度健全与执行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相关制度及程序[18]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0] 制度解释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