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迪科技(603990)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麦迪科技麦迪科技(SH:603990)2025-12-12 10: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 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 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 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 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 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公司在股东会上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 并适用本实施细则。不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每位董事候选人应当以单 项提案提出。 MDTG-DMB017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以上时,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