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城镇(01278) - 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职权范围

ESG委员会组成 - 由3名成员组成,至少三分之二为独立非执行董事[7] ESG委员会会议 - 一年至少举行1次会议,工作需要时召开其他会议[10] - 会议通告及议程至少提前1星期向成员传阅[10] - 法定人数为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0] - 若赞成与反对票数均等,主席可投决定票[12] ESG委员会汇报 - 就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定期向董事会汇报[12] - 主席须在会后下一个董事会会议汇报结果及建议[12] ESG委员会权力 - 获授权可获取外部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7] - 可根据需要转授部分权力给工作小组[7] 会议纪录 - 完整会议纪录由秘书保存,初稿供成员提意见,定稿作纪录[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