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微(600360) -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华微电子华微电子(SH:600360)2025-12-12 09: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1年2月20日核准发行5000万股普通股,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960,295,304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8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4] - 公司股份总数为960,295,304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10日内注销,其他情形按规定时间转让或注销[19] - 员工持股等情形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经董事会决议[1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特定期间不得转让[22] - 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况除外)[22]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6] - 股东对决议有问题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维权[29][30]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责任[3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0] - 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31][40]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按规定通知[47]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58] - 派现等提案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4] 董事相关规定 - 部分人员不能担任董事,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70][71]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总数1/2[71]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77] 董事会权限 - 决定对外投资等事项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出售资产等不超10%[78] - 决定关联交易金额不超3000万元且不超净资产绝对值5%[78] 公司财务与分配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4] - 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4]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20%,最近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07] 其他规定 - 党组织工作经费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比例安排[66]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3] - 公司合并、分立等按规定通知债权人[118][119][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