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微(600360) -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华微电子华微电子(SH:600360)2025-12-12 09: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60,295,304 元[4]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与销售等,许可项目为危险化学品经营[5]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 6800 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 1 元,现股份总数为 960,295,304 股,均为普通股[6]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应职权[1] - 有关“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3] - 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由“审计委员会”代替[3]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 1 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 25%,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会计账簿、凭证[8] - 股东有权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8] - 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特定情形下书面请求相关机构向法院诉讼[9]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职工董事 1 人,设董事长 1 人[25] -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人[31] -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各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32][33] 决策权限与程序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等事项[11] - 董事会决定对外投资等事项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出售资产等事项不超 10%[25] - 总经理可决定一年内累计总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购买和不超过 100 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33] 分红政策 - 公司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优先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 20%[37]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37] - 分红预案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至少包括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通过,才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9] 其他重要事项 - 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部分按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 1%比例安排并纳入公司年度预算[21]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 90 天或 30 天通知[41]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