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金财互联金财互联(SZ:002530)2025-12-12 09:17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和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6] - 超募资金使用按补充项目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顺序,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计划[16] - 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流需满足到账超一年、不影响其他项目、履行变更程序[17] 募集资金存放规定 - 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放,应存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超募资金也如此[6] - 三方协议中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募集资金审批流程 - 使用募集资金应履行计划编制及审批、申请使用及审批程序[10] 募集资金项目管理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延期实施,需经董事会审议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1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4] 募集资金置换与补充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支付困难时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可置换[13]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前归还并公告[15][16] 现金管理要求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须为安全性高、非保本型,不得质押[14]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等视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用途收购控股股东资产需避免同业竞争[20][21]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21] 资金使用监督 - 财务部应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内部审计部每季度检查,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23] - 独立董事经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5]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5] 违规处理 - 相关责任人违反制度,公司将视情节给予处分、处罚并要求赔偿[28]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解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