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金财互联金财互联(SZ:002530)2025-12-12 09:17

担保审批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报股东会审议批准[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报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报股东会审议[9]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报股东会审议,且股东会审议时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报股东会审议[10]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报股东会审议,且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0] - 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9] 担保特殊要求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0] - 可对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和70%以下的两类控股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满足特定条件时,可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担保对象及新增额度进行预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合营或联营企业间担保额度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2] - 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70%(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担保额度[12] 担保管理流程 - 公司财务部为对外担保管理部门,负责对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办理担保手续等工作[16] - 公司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担保合同,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还须订立反担保合同[13] - 担保合同订立时,公司需审查主合同等内容,对不合理条款要求对方修改,拒绝修改则拒绝担保并汇报[14] - 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展期并继续担保,需重新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14] 担保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及时披露[20] - 公司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财务及偿债能力,出现异常董事会应及时采取措施[17] - 公司为他人担保出现特定情况,经办部门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披露[17] - 公司作为保证人,按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时拒绝承担超出约定份额外的责任[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