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委任。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可对委员会 委员在任期内进行调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金财互 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