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66.67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066.67万元[12] 股权结构 -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530.00万股,持股比例35.00%[21]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247.04万股,持股比例26.88%[21]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124.96万股,持股比例7.12%[21] - 北京中冶天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528.00万股,持股比例16.00%[21] - 北京铁科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370.00万股,持股比例15.00%[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对召集程序等违法的,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高人员提起诉讼[43]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54]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5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5]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55]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109]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1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于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2][123]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3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0]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71] - 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5%[17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77]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77]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77] 其他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45][149]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70]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92] - 解聘或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93]
铁科轨道(688569) -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