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60079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12)
国电电力国电电力(SH:600795)2025-12-12 09:17

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任期规定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会议规则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主任委员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0]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4] 履职要求 - 委员无理由年度内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视为不能履职[12] 审议与材料保存 - 审议意见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通过有效[15] - 会议材料由董事会办公室归档,保存至少十年[18]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董事会通过生效,原细则废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