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情况 - 公司于1998年4月27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万股[9] - 2000年8月1日按10:3比例配股,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2100万股[9] - 2008年3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17500万股[9] - 2015年4月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18270.9905万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9533.5365万股[9] - 2019年12月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68983.7758万股股票及2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6名特定对象发行5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后新增股份21369.3155万股[9] - 公司注册资本为190299.6143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90299.6143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3][16]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3]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3]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24]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30]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8]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7] 股东会表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9] - 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每位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半数[6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纪委每届任期与党委相同[68]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78]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9] 董事会决策权限 - 单项投资或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但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对外投资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80] - 标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但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收购出售资产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81] - 董事会可决定运用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资产进行抵押[81] - 单笔对外担保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小于10%,由董事会做出决定,超过则提交股东会批准[81] - 公司对外担保(不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单次担保及为单一对象担保限额为5亿元[81] - 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但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委托理财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81]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9]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1]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17]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22] - 本章程2025年12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37]
中闽能源(600163) - 中闽能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