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信科技(30023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2月)
银信科技银信科技(SZ:300231)2025-12-12 08:46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1/2以上须为独立董事[3] -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3] 人数调整 - 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7]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讨论公司董事上一年度表现及是否更换董事[10] - 会议应于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11] - 快捷通知方式下,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3]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3]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7] 决议规则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7] - 表决选项为同意、反对、弃权,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17] 人员建议 - 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并形成书面材料[20]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20] 文件保存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0][22] - 会议记录应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2]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议程、委员发言要点等内容[22] 利害关系 -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披露利害关系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表决[22] - 会议在不将有利害关系的委员计入法定人数时审议议案[24] 委员职责 - 委员有权评估公司董事上一年度工作情况[24] - 委员对公司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4] 规则执行 - 工作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