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虹科技(00070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正虹科技正虹科技(SZ:000702)2025-12-12 08:01

制度制定与原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管理活动内容与方式 - 管理活动沟通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7] - 公司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7] 信息披露与说明会 - 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投资者提问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9] - 公司应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2] - 公司应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分红等说明会[10] - 存在特定情形时公司需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 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并征集提问[11] 活动记录与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3]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可创建数据库,以电子或纸质形式存档[17]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至少包括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等内容[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8] - 公司员工借阅档案需向董事会秘书履行审批程序[18] 人员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5] - 公司董秘室为投资者关系工作专职部门[15]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沟通协调等素质和技能[15] - 公司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系统性培训[15]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专人收集、整理、归档、保管[18]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