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虹科技(000702) - 内部问责制度
制度概况 - 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实际制定[2] - 适用范围包括信息披露等多方面事项[4] - 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权责对等原则[4] 问责情形 - 信息披露问责情形含内容虚假等[6] - 公司治理问责情形含董事会决议违规等[7] - 财务会计管理问责情形含虚构财务数据等[8] 问责对象与主体 - 问责对象为董事等相关人员,子公司参照执行[3] - 对董事长问责由半数以上董事联名提出[18] 问责流程 - 问责工作小组收到材料5个工作日内启动程序[19] - 内审部门10个工作日内上报调查结果[19] - 问责工作小组收到结果10个工作日内开会讨论[19] 问责决定与复核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定经出席组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有效[19][20] - 被问责人可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小组10个工作日内作复核决定[20] 问责小组与措施 - 设立问责工作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12] - 问责措施包括限期纠正等,可附带经济处罚[14] 处罚情形 - 六种情形可从轻、减轻或免罚[15] - 七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处罚[15][16] 制度实施 - 中层及一般员工、子公司人员问责参照执行[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审议通过后生效[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