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虹科技(00070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审批与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三十万元须董事会审批并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三百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须董事会审批并披露[13] - 与关联人交易超三千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会议决议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七类股东应回避表决[16] 文件提交与内容披露 - 公司披露交易事项需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八类文件[16] - 公司应根据交易类型披露九类适用内容[17] 交易计算原则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21] - 公司与关联人存贷款业务以利息为准适用规定[22]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两类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6] 协议期限与公告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审及披露[28] - 董事会对披露关联交易决议后两个工作日报送并公告[21] 特殊交易规定 - 公司与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交易除规定外可免披露和程序[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