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六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提议与请求处理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 - 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 临时提案与通知 - 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二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股权登记与会议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二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投票相关规定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前一日下午3:00,结束不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22] - 超规定比例买入股份三十六个月内无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2]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应无偿并充分披露信息[22] 决议通过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5]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5] - 主动撤回股票上市等需双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27]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代行提名独立董事权利[27]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6] 表决与统计规定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27] - 关联股东表决需回避并专门统计非关联方投票[28]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8]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8] 会议结束与公告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29]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信息[30]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30] 决议实施与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实施[3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2] 违规处理与规则执行 - 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停牌[34]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执行[37]
正虹科技(000702)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