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物(00092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 - 七种情形下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1] - 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五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高管[11]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提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2] 董事会人员设置与职权 - 设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 - 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多数[9] - 董事会行使二十一项职权,董事长行使三项职权[4][5][6][7] 董事会会议规定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15] - 董事未出席会议需说明并披露[15]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且过半数外部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普通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7] - 担保等事项决议有额外要求[17] - 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有表决和提交规定[19] 董事会决议相关 - 会议结束一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决议[20]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不少于十年[21] 规则相关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权属股东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