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高电气(600312)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平高电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平高电气平高电气(SH:600312)2025-12-11 11:0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委员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1名,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7]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超六年[8]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12]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职责与权限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7]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审计委员会提建议[10] - 内部审计报告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8] 信息披露 - 年报披露时在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5]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15] - 审议意见未采纳披露事项及理由[15] - 按规定披露专项意见[15] 细则说明 - 所指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所聘外部审计机构”[17]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7]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及章程执行[17]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