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食品(60533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资金管理 - 公司董高有维护资金安全的义务[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2] - 公司不得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5] 资金占用处理 - 公司应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4]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和清欠第一责任人[7]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7] 以资抵债规定 - 以资抵债资产须属同一业务体系并评估[8] - 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须股东会审议批准[13] 其他规定 - 1/2以上独立董事等有权提请开临时股东会[10] - 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