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铭利达铭利达(SZ:301268)2025-12-11 10:3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4001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40039.6802万元,股份总数40039.6802万股[7][17] 股东信息 - 深圳市达磊投资持股42.4705%,张贤明持股11.1693%等[16]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7]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部分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22]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类别股份总数25%[2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重大资产交易、担保等超规定比例需股东会审议[40][4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0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6] 独立董事相关 - 特定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5] - 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28] 专门委员会相关 -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单数且不少于3名[134] 利润分配相关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9] - 公司每三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66]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8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