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变更提议需征得其同意[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变更需征得股东同意[7]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0]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定后不得变更[1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需变更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表决规定 - 发行类别股的公司,可能影响类别股东权利的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9]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主动撤回股票在深交所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特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其他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特定股东分类标准[3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需在2个月内实施[32]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3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注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等内容[25]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36]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6] - 资料涉及开元教育科技集团2025年12月情况[37]
ST开元(300338) - 股东会议事规则